梁志祥同志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06-01-05
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梁志祥)
2005年7月15日
同志们:
刚才,陈世文同志对我市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做了全面的回顾,党廉、纪检、信访、宣教几个科室的领导对相关业务工作作了具体的部署。从上半年我市纪检监察整体工作来看,总的形势是好的,各项工作都取得新的进展。成绩的取得,和在座各位的努力工作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市纪委、市监察局向大家表衷心的感谢!
今年初,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性文件,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建立健全切合我市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件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一件事一件事抓起,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地向前推进。在新的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向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以创新的思维、良好的精神状态,共同开创纪检监察工作的良好局面!下面,我重点讲讲抓好当前和下半年的几项工作。
一、抓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今天的会议,既是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也是一次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动员会议。根据省、清远市纪委的工作部署,我市2005年纪律教育学习月在7月至9月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对象是全市党员、干部,重点是领导干部和权力行使部门的党员干部。
各镇(乡)、市直各系统党委要根据不同的教育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对全市科(镇)级以上领导干部着重抓好理想信念,树立正确权力观、群众观的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增强纪律观念、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提高党员干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拒腐防变、干净干事,为构建和谐连州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
纪律教育月活动大致分动员学习讨论、联系实际查摆问题和整改检查总结三个阶段。
动员学习讨论阶段着重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中央、省、清远市纪委全会有关精神以及纪律教育学习月辅助材料。各镇(乡)、市直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培训班或专题学习会、报告会等形式,抓好干部的学习,并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专题讨论,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学习要注意有针对性,要保证有5至7天的学习时间。
联系实际查摆问题阶段要紧密结合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开展。特别是对照中纪委关于狠刹“五股歪风”(收送钱物,“跑官要官”,参与赌博,放任、纵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非法谋利,利用婚丧嫁娶等收钱敛财)的要求进行自查。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全市集中开展一次整顿机关作风活动。各单位要结合机关作风建设,针对当前机关少数党员干部存在的精神不振、办事拖拉、人浮于事、工作得过且过,缺乏开拓进取精神以及存在脱离群众、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的衙门作风等突出问题,开展对照检查,狠抓整改,塑造良好的机关形象。
各镇(乡)、市直各部门要联系实际,加强正面教育,对照本部门、本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存在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狠抓整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达到思想上有明显提高、纪律上有明显增强、作风上有明显转变、工作上有明显进步的目标,整改检查总结阶段取得明显成效。
纪律教育学习月期间,我市将举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省纪委领导作学习《实施纲要》的专题辅导报告;在文化广场举办“廉洁杯”现场挥毫书法大赛;“两个条例”、《实施纲要》电视知识竞赛等活动,积极探索廉政文化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家庭的方式。各镇(乡)、各系统党委要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市组织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同时,要从实际出发,创新教育载体和方式方法,努力使教育活动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
市委成立了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切实加强对纪律教育工作的指导,各镇(乡)、市直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把抓好纪律教育作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基础性工作,作好计划安排,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政一把手要带头学习,带头作报告,带头参加教育活动。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积极协助党委做好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保证教育活动的扎实进行。
市纪委将通过组织检查、到基层调研了解情况等形式,对教育活动进行指导和检查督促。各部门、各镇(乡)也要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督导,确保教育活动扎实进行。对教育活动流于形式、成效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责成补课。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镇(乡)、市直各系统党委于9月1日前分别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书面专题报告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情况。
二、抓好《实施纲要》的学习贯彻
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我们要高度重视,按照省、清远市委制定的“实施纲要”的工作目标,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推进我市惩防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按照上级部署,我们县(市)一级不需要制定《实施纲要》的实施办法,我们的重点工作是抓学习、抓贯彻、抓落实。为此,我们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大《实施纲要》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要坚持以舆论宣传为先导,推进廉政文化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家庭。二是认真贯彻党内“两个《条例》”、“两个《实施纲要》”,不但要抓好对各地各单位贯彻条例和《实施纲要》情况的检查评估,还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有关规定。《实施纲要》共有制度118项,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把切合自己实际的制度一项一项健全起来,并切实抓好落实。三是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责任目标考核分解到单位、到个人。强化各级各部门在反腐倡廉上的责任。四是继续抓好“四项改革”、“四项制度"和“三公开”,积极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
三、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办工作
下年半,要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一是要做好案件线索的排查工作,力争突破1-2宗经济大案;二要抓好镇(乡)查办案件的指导工作,力争80%的镇(乡)纪委有自办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对涉嫌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采用案件检查措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批,严格管理,慎重使用。对违纪的党员干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给予批评教育,同时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深入剖析案件,针对存在问题完善规章制度,发挥办案在治本方面的作用。
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整合信访资源,建立和完善经常性工作机制,提高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要认真贯彻新的《信访条例》,对实名举报,要认真办理和反馈信息。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中,既要注意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又要鉴别分析,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加大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力度
按照“四个坚决纠正”、“四项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以牺牲群众利益为代价来发展经济的错误做法。继续与政府各主管部门配合,认真落实有关政策规定,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基层干部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和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把查办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树立纪检监察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五、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是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基本要求。各镇(乡)、市直系统纪委要认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的讲话精神,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和清远市纪委全会精神,正确把握形势,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开展学习“两个条例”、《实施纲要》活动,要求每一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树立良好的学风,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以致用相结合。要深入基层,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第一手材料,对调查研究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能够运用学到的知识进行深入的思考,找到问题存在的关键。其次,加强业务建设。各镇(乡)、各系统党委要从有利于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角度,给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以学习提高的机会;同时,根据自己单位的实际,通过组织业务培训、提供纪检监察干部在实践中学习等形式,使他们尽快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效率。清远市纪委决定在9月份举办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学习班,到时希望各镇(乡)、市直各党委积极选送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再次是抓组织建设。要求我们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镇(乡)纪委书记要摆正位置,在其位、谋其政,切实负起责任,出色完成党交给我们的各项工作任务。市直系统党委成立后,纪检监察组织没有相应建立起来,下半年,我们要重点抓好此项工作,把市直单位、企业单位的纪检监察组织健全起来。配备好综合素质高的干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把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推上新的台阶。总之,要通过抓队伍建设,努力把我们这支纪检监察队伍打造成为“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纪律队伍,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敬、可亲、可爱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是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我们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进党的作风建设与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为连州的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