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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路边镇:划出纪律红线,坚决贯彻落实“禁酒控酒令”

来源:连州市纪委、市监察委         日期:2019-8-7 9:34:23

“公务接待一律不允许上酒;外出公务不得接受对方安排酒水......”8月2日,大路边镇召开工作会议,专题传达学习清远市《关于公职人员禁酒控酒的通知》(清党廉发〔2019〕3号)的有关文件精神。该镇政府全体在职在编干部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该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欧文强组织学习了清远市党廉办印发的《关于公职人员禁酒控酒的通知》精神,明确公务接待一律不允许上酒;外出公务不得接受对方安排酒水,即无论是在本市还是在市外,在参加会议、执行任务、学习交流、业务培训等外出公务活动之余,也不得以私人聚会等任何理由饮用酒水;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饮用酒水;组织或参加婚丧喜庆、私人聚会聚餐等非公务活动时,不得过量喝酒、酗酒滋事;因重大外事或招商引资活动等特殊情况确需礼节性喝酒的,必须报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就如何贯彻落实“禁酒控酒令”,该镇党委书记赖雪辉强调,领导干部成员要以上摔下,带头遵守“禁酒控酒令”的有关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个弦,摒弃侥幸心理,严于自律;镇纪委(派出监察组)要履行好监督职责,通过明查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全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及村委会贯彻落实“禁酒控酒令”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大路边镇纪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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