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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18-12-5 3:24:00

今年以来,江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整治“四风”问题,深入查处违规收送红包、违规公款接待等问题,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9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0人。为加强警示教育,江门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市食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中先等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红包问题。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陈中先和市食药监局综合协调科科长徐贻权等人在检查有关企业过程中,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和收受红包,其中,陈中先收受红包9000元,徐贻权收受红包2000元。2018年10月,陈中先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徐贻权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违规发放补贴和慰问品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该中心在不符合发放高温补贴的情况下,仅通过该中心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三年共违规发放高温补贴41400元。2014年至2015年11月期间,该中心在未单独开设工会费银行账户和没有取得工会收入的情况下,于2015年9月以“节日工会慰问品”的名义从直接支付账户中列支7195.1元,违规发放慰问品。2018年7月,该中心原主任谢东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被追回。

江门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黄立辉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江门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进行了车改,从当年5月份开始计发车改补贴,黄立辉按规定领取了补贴。2017年5月至2018年3月,黄立辉仍将公车开回居住的小区,供其上下班和周末使用。2018年7月,黄立辉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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