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纪委通报曝光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端午前夕,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作用,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连州市纪委对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
保安镇栋头村党总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胡某分等人违规公款旅游和公款送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5年期间,胡某分和该村党总支部副书记邱某和、村委会干部何某英、黄某友、黄某营等5人先后组织外出旅游四次,共花费9970元,由出纳黄某友先行垫支。除个人负责5470元外,剩余4500元于2016年由村委会通过虚列工程款的方式冲销。此外,2015年8月,胡某分、邱某和、何某英和黄某友去中山喝黄某营孙女的满月酒时,用公款送利是600元。经保安镇党委批准,保安镇纪委给予胡某分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分别给予邱某和、何某英、黄某友和黄某营党内警告处分。上述违纪款物被收缴。
通报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必须抓长、抓常、抓细。各级党组织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大工作力度,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又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纠正“四风”工作,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紧盯节日假期,守住节点、寸步不让,强化监督检查,发现违纪行为特别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要严查快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连纪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