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压实“两个责任” 以责任追究促履职担当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局长肖建军等人因下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受到责任追究;汕头市北山湾管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彭快乐因所在单位违规问题突出受到责任追究;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丁叶安等人因下属严重违纪受到责任追究……
近日,广东省纪委点名道姓地曝光了6起基层领导干部被问责的案例。据悉,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共对438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3人。
近年来,广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责任清单带动责任落实,以责任追究促进管党治党,以督查问责确保任务完成,以通报曝光推动问题整改,以改革创新提升工作成效。
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将“两个责任”细化为60项清单
今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简称《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其中,明确了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6种问责情形。
记者从广东省纪委获悉,为了贯彻《条例》,广东省纪委正在结合广东实际,研究起草《广东省〈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起草组负责同志告诉记者,为确保在执行《条例》中正确把握6种情形,起草组增设了从重、加重情节和从轻、减轻或者免予问责情节,划清底线和高线,帮助理解,以此防止执行偏差。
“出台《实施办法》,其实是我们强化顶层设计,构建明责、确责、履责、追责机制这一工作思路的具体体现。”广东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广东省委及时将落实“两个责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省委主要领导多次强调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把守纪律讲规矩落实到行动中。
为落实这一要求,广东及时出台相关办法,构建责任体系。2014年底,广东颁布了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提出总体要求,去年,又下发关于细化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的通知,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将主体责任按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3种责任类别,细化为15个方面60项责任清单,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逐层逐级细化,至少不能少于省里提出的60项清单,使责任分解到岗到人,层层压实。
根据这一责任清单,广东各地都结合当地情况,细化了清单。“通过实行主体责任清单制度,我省建立健全了责任体系,明确了追责的依据。”广东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完善失责发现机制
今年以来,14万余人次被谈话提醒
“多亏了市纪委和公安局纪委给予的提醒和教育,使我及时发现并纠正了自己存在的问题,要不然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出大事。”吴川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所长接受谈话提醒时说。
今年初,广东省公安厅第五巡察组对吴川市公安局的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巡察,发现该局没认真履行“两个责任”等问题。就此,吴川市纪委对市公安局启动了谈话提醒工作。
开展谈话提醒,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已经成为广东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对党员干部进行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
去年,广东印发《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通知》,实行约谈制度,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以及存在其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由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广东省纪委还及时下发《关于按新要求和有关解答进一步做好谈话提醒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这一工作。据统计,今年以来,省部级干部开展谈话提醒701人次,各级被谈话提醒的领导干部达14.3万人次。
除了谈话提醒机制,广东还建立了履责报告机制。
今年初,广东省纪委首次组织全省311名地级以上市、省直部门、省属企业和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向省委书面述廉,这其中还包括了6名兼任的副省级领导同志。“主动报告,有利于增强党政主要领导的自我约束力,让他们时刻紧绷廉政勤政、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这根弦。”广东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广东还构建了推动落实“两个责任”的外部监督机制。比如,在省、市、县三级全面推行下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同级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德活动。今年初,广东省纪委组织10名地级市和省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在省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述德,并接受省纪委委员评议。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测评中综合评价满意率较低的3名地厅级主官,后来被省纪委领导约谈。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去年以来1378名领导干部被问责
广东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党委书记谢毅文、纪委书记欧光强因下属公司违规组织公款旅游,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吴才智和纪委书记刘兆环因公司违规公款旅游,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翁源县教育局局长甘可柱因管辖学校收受回扣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东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领导干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没能履行到位,关键是党的观念淡漠。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有助于压实“两个责任”。因此,广东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去年,广东省纪委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流程图》,规范“一案双查”流程,建立责任追究月报统计制度,层层传导压力,督促责任追究工作向基层延伸。
去年以来,全省共追究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领导班子97个,领导干部137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34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