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广东近万党员干部被查 其中78名厅官
在启动纪检机关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8个月后,广东省纪委日前接受南方日报采访时首次对外披露了此次改革的具体内容,并公布了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的相关数据:
数据
立案查处的党员干部人数已接近万人,其中厅级干部78人。前者相当于党的十八大前5年广东查处党员干部总和的一半,后者则占了一半还多。
落马人数为何不断增高,除了纪委全力聚焦反贪的大背景外,还有就是因为纪检机关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
为何现在地方党委保不了贪官?
贪官,为何现在地方党委保不了你?就是因为这个体制。
最近一年多来,我国已持续从业务、人事甚至是财务等多个方向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多年来,破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这“三太”问题,成为纪检系统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其中,解决同级监督太软的问题就是要解决纪委因独立性不足,而无法监督同级部门的监督难题。
“一案两报告”防止同级不良干预
今年4月份以来,广东在省内组织开展了省、市、县三级纪委的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通过建立和完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的体制机制改革试点中,广东实行“一案两报告”制度,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一旦下级纪委和上级纪委在处置意见上发生分歧,将以上级纪委意见为主,同时成立了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腐败案件指挥协调中心,统一指挥全省纪委办案。
“一案双报告”使来自上级的办案压力转化为强大的办案动力,同时亦有利于拒止来自同级的不良干预,从而更有效防止瞒案不报、大案小报、重案轻处。
以惠州为例,今年该市在市、县两级纪委按照省纪委部署开展的试点改革,通过改革纪委监督独立性增强,监督起来更主动、更有力,前三季度立案603件同比增加67%。而惠州网近日的民意测评显示,网民对惠州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达87.5%。
省纪委副书记毛荣楷表示,改革后广东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更加自觉、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更加主动,形成了上级纪委监督指导、同级党委重视支持、本级纪委主动作为的良好工作氛围,更好地防止了“不让办案、不想办案”的问题。
对话:
省纪委副书记毛荣楷接受专访首次披露广东纪检案件体制改革
按照中央纪委统一部署,今年4月至10月,广东在省内组织开展了省、市、县三级纪委的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改革通过建立和完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两报告”)的体制机制,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作为全国唯一一个省市县三级试点改革单位,广东的这项改革推动了哪些工作模式的转变?取得哪些成效?就此问题,日前,南方日报记者独家专访了广东省纪委副书记毛荣楷,这也是广东省纪委首次披露改革内容和效果。
南方日报: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毛荣楷:改革完善了办案领导体制、创新了办案工作机制、强化了办案服务支持,聚焦了办案主业,减少了办案阻力。
一是建立“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全省各级先后建立和推广线索排查、线索处置、线索报告、督办指导、保密和责任追究“五位一体”工作机制,提高线索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规范“两个环节”。即在下级报告环节中明确上报范围、简便上报程序,防止下级瞒案不报、大案小报、重案轻处;在上级指导监督环节中,对下级纪委提出的线索处置和案件处置意见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充分的论证,防止上级纪委以指导监督的名义干预下级办案。
三是抓实抓好办案质量和安全。建立全省案件质量考评体系,对办案全过程进行质量评价,促进办案质量和水平的提高;积极推广办案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完善办案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四是健全“后办案”机制。出台《关于积极开展“以案治本,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有效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
同时,结合我省试点经验,省纪委出台了改革试点的“一规定两办法”,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两报告”暂行规定》、《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两报告”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案例指导工作暂行办法》,对报告范围、内容、程序等进行细化规定的同时,对责任追究的方式、情形和程序,及如何发挥案例在统一量纪标准、规范处分结果中的作用等作出了细化规定。
南方日报:改革后的模式呈现出哪些变化?
毛荣楷:从整体上看,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可以简要概括为“四个进一步”。
一是“两个责任”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中,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更加自觉、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更加主动,形成了上级纪委监督指导、同级党委重视支持、本级纪委主动作为的良好工作氛围,有效防止了“不让办案、不想办案”的问题。
二是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在改革试点中,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指导更加到位、监督更加有力,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的报告更加及时、办案腰杆更硬、办案积极性更高,上下级纪委之间的沟通更加顺畅、关系也更加密切;在改革中也推动了“三转”,通过调整内设机构,增加办案机构和办案人员数量,加强监督执纪力量,有效促进了各级纪委聚焦主业。
三是办案的效果进一步显现。各级纪委转变办案思路,办案节奏明显加快,办案效率明显提高。
四是依纪依法、完全文明办案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在保持查办案件数量增长、效率提高的同时,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各项要求也得到了更好地落实,实现了全省办案安全“零事故”、省纪委自办案件“零申诉”和全省案件申诉“零变更”,更好地解决了“不规范办案”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