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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监督要做到“三个转变”

来源:平台管理         日期:2018-2-9 9:57:58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已经成为全党上下的共识,而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措并举,打出了从严治吏的“组合拳”,“ 当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的意识得到了强化,正风肃纪、从严从实的氛围初步形成。但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干部的管理监督还存在没有管到位上、严到份上的现象。面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抓好干部管理监督工作,要做到“三个转变”:

    监督渠道要由“封闭”向“开放”式转变。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巩固十八大以来形成的从严治吏良好态势,必须打破干部监督的体内循环,推动干部监督向开放式、立体化、多维度转变。一方面,要发挥党内监督的核心功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制度,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将权力运行置于班子成员的有效监督之下,避免和减少权力运行失误,防止权力恶性膨胀。另一方面,要发挥社会监督的重要功能,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风热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的作用,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让群众最大限度地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使领导干部全方位处于社会的监督之下,督促干部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监督环节要由“事后”向“事前”转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人的腐化变质、违法,都是从小的生活问题、吃喝问题、违反八项规定开始的”。从一些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例可以看出,这些干部往往都是从不注意小事小节开始,由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的。因此,干部管理监督必须把功夫下在平时,坚持从细微处管起、从小事小节上严起,让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避免“不出问题没人管、出了问题才处理”的现象。要把干部监督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前置环节,延伸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既要了解干部的能力素质和工作实绩,也要掌握了解干部“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等情况,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要充分发挥函询质询、诫勉谈话的提醒作用,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规谏提醒、纠偏纠错,防止干部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要发挥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的把关作用,重点掌握干部婚姻、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情况,防止“身边人”的腐败。要运用好述职述廉述法等制度,增强干部的自律意识,引导干部形成自警自省、自觉从严的行为自觉。

    监督方式要由“单一”向“复合”转变。在全面梳理党纪党规,不断修订完善各项纪律制度的大背景下,干部管理监督要改进传统的单纯组织监督的做法,充分发挥纪检、组织、政法、信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建立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系会议机制,整合各部门优势、集聚工作合力,综合分析研判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相关对策,制定防范措施,共同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要强化审计的监督作用,扩大“三责联审”覆盖面,加强对党政“一把手”选人用人责任审查、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一把手”的用人、用权、用钱行为的制约。探索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审计项目管理,采取不同的审计频率和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效率,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向制度机制要长效。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为从严管理监督提供遵循;另一方面,要抓好法规制度落实,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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