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欧志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连州市委批准,连州市纪委监委对连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欧志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欧志文在担任连州市总工会主席,连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涉嫌受贿罪。
欧志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心无敬畏,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后不思悔改,继续违法乱纪,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连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连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欧志文开除党籍处分;由连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欧志文简历
欧志文,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广东省连州市人,本科学历,1984年12月参加工作,198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5年9月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降级处分。
1993年3月任连州市瑶安乡党委委员;
1996年1月任连州市瑶安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1999年12月任连州市星子镇党委副书记;
2001年12月任连州市大路边镇党委副书记;
2002年4月任连州市大路边镇镇长;
2005年1月任连州市丰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6年8月任连州市丰阳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8年4月任连州市总工会主席;
2011年12月任连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2014年1月任连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