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进驻:连州市供销社参加清远市委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 工作动员会
8月24日下午,清远市委召开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连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心怡及巡察办有关成员,清新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梁东杰及全体成员,连州市纪委监委有关领导、连州市供销社党组书记 理事会主任刘政辉及相关班子等领导干部在连州分会场参加会议。
动员会上,连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心怡主持会议并作讲话;清新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梁东杰作了动员讲话,通报了巡察任务和总体安排。
李心怡指出:清远市委巡察办领导在动员会上的讲话站在从严治党的高度,阐明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巡察内容、巡察方法、巡察安排和巡察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主动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与巡察组同题共答,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我们的政治任务。
梁东杰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主动接受政治体检。被巡察单位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保持政治定力和清醒头脑,推动党组织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推动政治生态风清气正。二是要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巡察任务。被巡察单位班子要统筹好各项工作,尤其是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好巡察组进驻后临时办公设施配备,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必备的条件,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积极配合好巡察组工作,及时提供巡察组所需要的材料。
刘政辉表态发言表示,供销社全体干部职工将严格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巡察组的要求,积极支持和认真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全力协助配合好巡察工作,及时准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立行立改,强力推进工作落实。通过加强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管,确保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将以巡察工作为契机,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化我市供销综合改革发展,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