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稀里糊涂”
发布时间:2007-01-31
继王天义特大受贿案之后,温州又一巨贪高金熙浮出水面。
高金熙犯罪的一个很大特点是千方百计为自己开脱罪责。他说自己并不是贪钱,而并不当回事。受贿人民币200多万元,是“稀里糊涂”,自己也不清楚,直到检察机关将查清的罪证摊到他面前时,才吓了一大跳。我们不禁要问,贪200万如果还是“稀里糊涂”的话,那么到底贪多少才会“头脑清醒”?
高金熙说,“其实我和王天义有本质的区别,我得来的这些钱都没有拿去挥霍。”这是贪官的另一丑恶嘴脸。王天义是巨贪,高金熙也是巨贪,一个把贪得的钱拿去挥霍,一个把贪得的钱存到银行,他们贪娈的本性,犯罪的本质有什么不一样?
有趣的是,高金熙在身陷囹圄后,于狱中写下一篇《悔过录》。他说自己到了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任一把手后,接触这方面的事多了,权居高位,可以一个人说了算。所以一切谋生者、求食者、投机者、钻营者、豪夺者,苍蝇蚊子,萝卜白菜都蜂拥而至,想尽一切办法,用足一切手段,吃玩,拉拢,吹捧,许愿,投你所好,买你所需,长期处于这种环境中,稍有不慎就会失蹄。
这倒是真话。高金熙长期大权在握,平时一个签字动辄数百万上千万元,谁不羡慕?谁不眼红?谁不拼死拉你下水?
高金熙一案再一次向人们敲响警钟:权力失去监控的地方,就是腐败滋生的温床。
来源:廉政文化推广网